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但出租房屋尚不存在,需要判断合同是否成立根据实际情况。如果合同有相关规定,则等到租赁房屋存在后合同才开始计算,则条件满足后合同成立。
1.如果出租屋还不存在,租赁合同就不存在吗?
如果合同中注明出租屋存在后才开始计算,则该合同为附条件合同,有效。条件满足后。的。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与承租人之间将业主(出租人)拥有或者共有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关系。为了澄清两者之间的术语关系,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协议。为防止住房租赁纠纷,稳定住房租赁秩序,多地规定城市私人住房租赁必须经过公证机构公证。
2.房屋租赁合同不签订有效吗?
如果一方当事人实际履行了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义务,且另一方接受了履行,则可以表示双方已经履行了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义务。是对合同内容达成共识,含义一致,合同成立。
未签订合同是否有效的判定
1.只有一方签署或盖章合同。如果一方(无论是否签字、盖章)当合同的主要义务履行完毕并被另一方接受时,合同成立,无论接收方是否也履行其相应义务;
2.只有一部分y 签署或盖章合同。如果一方当事人(无论是签字方还是盖章方)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但另一方不接受的,则合同不成立;
3.合同只有一方签字或者盖章,但双方均未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合同不成立;
4.双方均未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一方当事人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另一方当事人也接受的,合同不成立。成立,无论接收方是否也履行了相应义务;
5.双方均未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一方已履行合同主要义务但另一方不接受。 ,合同不成立;
6.双方均未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双方均未履行主要义务ns 合同不成立。
一般来说,租赁房屋时双方都需要签订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时,必须确保内容合法合规,才能成为有效的合同。如果租赁的房子还不存在,那么就需要看看合同中是否有约定。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则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