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王女士家住烟台市莱山区的李某向莱山区一家房地产开发商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合同规定了开发商交房的具体日期,并明确规定开发商逾期超过90天,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同时,李女士向烟台市莱山区一家银行申请了抵押贷款,开发商对该贷款提供了连带保证责任。
因开发商逾期90天以上,李女士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抵押贷款合同。开发商不同意解除合同,银行认为抵押贷款合同与商品房销售合同不一致。它我这是不同的法律关系,不宜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并处理。如果三者不能达成一致,就会产生纠纷。
律师声明
本案涉及两个核心问题:第一,李女士是否可以单方请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