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额医疗按年收费怎么核算?

大额医疗按年收费可以通过医院收费票据或医保报销票据来核算或者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的数据来进行核算都可以。

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的规定:大病医疗支出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纳税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一般是在出院时才进行住院费用的结算,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中住院费用在第二年年初结算。纳税人申报享受大病医疗扣除,以医疗费用结算单上的结算时间为准。

二、如何计算根据医院收费票据或医保报销票据

当纳税人对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的数据有疑问时,还可以凭医院收费票据或医保报销票据来计算“个人负担金额”,具体如下:

1.医院收费专用票据

一般情况下,医保目录范围内个人负担的自付金额=账户支付 现金支付-非医保费用

“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纳税人需要计算本年度医保范围内个人负担的自付金额是否超过15,000元,超出部分可填报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封顶80,000元。

2.医保报销票据

纳税人还可以通过医疗保障中心出具的报销单自行计算。

医保范围内个人负担的自付金额=个人账户总支付 个人现金支付-非医保自付-不重复支付费用-大病保险给付

注意事项:

1、大病医疗支出中,如果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这种跨年度的医疗费用,以医疗费用结算单上的结算时间为准,在次年汇算时享受扣除。

2、纳税人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或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

3、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大额医疗按年收费核算不是很难,除了可以通过自己到医院治疗医院出具的原始凭证和票据或者到医院那边去打印出院详细的费用汇总单进行核算外,也可以登录国家的医保服务平台查询相关的数据来进行核算费用。



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条件

一、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第一,有暴力行为:有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行为;

第二,强制医疗的对象是精神病人:经过法定程序的鉴定依法不用负刑事责任;

第三,社会危害性:还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性。强制医疗程序只有检察院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启动,只有人民法院才能决定是否启动。

强制医疗,是指非自愿性强制治疗,是指国家为避免公共健康危机,通过强制对患者疾病的治疗,达到治愈疾病、防止疾病传播、维护公众健康利益,具有强制性、非自愿性、公益性的特点,一般包括性病、吸毒、精神障碍、严重传染性疾病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二条: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第三百零三条 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强制医疗的决定机关为人民法院,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具体而言,人民法院负责强制医疗决定书的作出,公安机关负责强制执行。

根据提起的主体不同,分为两种情形:一是由人民检察院根据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提出的申请,二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二、强制医疗案件管辖

①地域管辖:被申请人实施暴力行为所在地为主;被申请人居住地为辅;

②级别管辖:基层人民检察院(申请);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法院经审理,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条件有三个:一是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二是经法定程序鉴定属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三是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是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