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1、在我国执行会不会很困难?我国的执行存在一定的难度。可能性一:如果你实在没有钱,当然不能执行。情况二:你有钱,但是已经转账了。执行时更难发现,也更容易证明转移是故意隐瞒的。
第一,在我国执行会不会很困难?
我国执行存在一定难度。
可能性一:实在没钱,当然无法实施。
可能性二:你有钱,但是已经转账了。执行过程中很难发现,也很难证明转账是故意隐瞒的。此外,虽然可以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来强制如果对方真的有精神病,看守所一般不会收人,结果就是拘留不会成功。看守所由公安机关管理。
可能性三:对方向执行法官打招呼,但执行法官懒得执行案件,什么也不做,只是拖了出去。
前两种情况根本没有解决办法,是时下流行的典型实施障碍。
最后一个案件,建议多去法院询问,关注案件情况,然后写信给全国人大、党委、上级法院的领导。少抱怨,多谈论自己的困难并寻求帮助。
此外,申请执行人应当主动向法院提供对方可以执行财产的线索。 (如房子、车子、存款、索赔等)
2. 法院执行的程序是什么?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必须履行民事判决、裁定,刑事判决、裁定。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执行官强制执行。
二、法院受理
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拒不改正的,裁定撤销或者纠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三、申请复议
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收到执行申请后超过六个月不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后,可以责令原审人民法院限期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
执行官收到执行申请或者执行函移交后,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办理完毕并在指定期限内执行。如果未在期限内履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人员可以立即采取执行措施。
5.采取强制措施
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应当出示证明文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制作执行笔录,并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随着近年来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我国民事主体之间的差异性经济纠纷也增多,比如贷款纠纷。如果遇到对方不还款的情况,我们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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