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用包括哪些部分(因诉讼而产生的所有费用)

1.起诉律师费由谁承担

在侵权案件中,由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给被侵权人的权益造成损害而产生律师费。律师费是被侵权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因此,律师费纳入了侵权人的赔偿范围。并根据故障程度承担部分或全部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时,发生的各种费用因医疗和旷工而有补偿义务的人应补偿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为增加生活需要而发生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伤残赔偿金、伤残辅具费、家属生活费、康复护理费等,续 义务人还应当赔偿因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和后续治疗费。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赔偿有关抢救、治疗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家属生活费、死亡赔偿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及被害人亲属失业的损失费。受害人丧葬事宜等其他合理费用。

2、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诉讼费用由三部分组成: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缴。被告提出反诉且需要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的,被告应当预交。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应当缴纳案件受理费。法院、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书、调解书,以及经公证机构依法强制执行的债务票据,执行后应当缴纳执行申请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预交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时。双方提出上诉的,应当分别提出上诉。上诉人未在上诉期限内预缴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上诉人在七日内预缴。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缴。

三、起诉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受害人遭受人身伤害就医,义务人应当赔偿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以及因失业而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离子费用、住院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费用。

如果受害人因受伤致残,其为增加生活需要而发生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伤残赔偿金残疾救助义务人还应当补偿被扶养人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而实际发生的设备费、生活费以及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以下损失:丧葬费、家属生活费、死亡抚恤金以及交通费、住宿费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亲属因葬礼而产生的工作时间和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