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著作权侵权剽窃怎么处理?
著作权侵权剽窃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是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著作权人一定要到版权行政部门登记,版权受到侵犯后,著作权人首先要注意搜集和保存证据,然后向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的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版权部门对侵权行为立案查处。
同时,著作权人可直接向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著作权人一定要到版权行政部门登记,版权受到侵犯后,著作权人首先要注意搜集和保存证据,然后向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的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版权部门对侵权行为立案查处。高新企业认定及相关政府项目软件著作权也是认可的,且可加急办理,相对于专利的长周期性,著作权在这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的。
二、软件著作权和软件专利有什么不同点
1、著作权保护的是内容不被抄袭,专利保护的是方法不被盗用。
2、著作权在作品完成即可受保护,专利必须通过申请审核后才能受到保护。
3、软件都受版权保护,但是只有有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的软件技术才能申请专利。
4、高新企业认定及相关政府项目软件著作权也是认可的,且可加急办理,相对于专利的长周期性,著作权在这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的。
著作权人一定要到版权行政部门登记,版权受到侵犯后,著作权人首先要注意搜集和保存证据,然后向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的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版权部门对侵权行为立案查处。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著作权的保护这个问题是需要通过申请登记的方式来进行保护的,同时还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时候,完全是可以通过合法的诉讼方式要求对方进行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且赔礼道歉的。当然了,涉及到损失的情况是下级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一、著作权侵权如何提供证据?
著作权侵权应当是通过合法的方式收集证据,并且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一般情况下,原告很难获得被告软件的源程序,即使原告申请了法院调查收集证据,被告也会拒绝提供其软件源程序,此时如果原告能证明双方软件的目标程序相同或实质性相似;或者虽不相同或者实质性相似,但是被告软件的目标程序中存在原告软件中的特有内容;或者双方软件的运行界面相同的,可以认定原告完成了相应的举证责任,这样做的法理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侵权行为的证据:这是最主要的,司法实践中采用“实质性相似加接触原则”,即要有证据能证明原告软件和被告软件是相同的或构成实质性相似,并且被告接触了或有可能接触了原告的软件,就可以初步认定侵权行为的存在。
(1)原告软件的程序和文档;
(2)被告软件的的程序和文档;
(3)原告软件和被告软件的程序和文档经比对后是相同的或实质性相似的证据,此证据最好申请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机构做司法鉴定,鉴定结论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证明力也较高;
二、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的步骤是什么?
(1)搜集和整理相关证据材料
包括证明争议的著作权存在并能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证据、原告与争议著作权相互关系的证据、侵权行为存在和实施侵权行为的具体方式的证据、被告与侵权行为关系的证据、侵权获利与侵权程度的证据等。
(2)证明涉嫌被侵犯的著作权本身成立
第一,证明原告有诉讼主体资格,著作权归属于原告。即原告作为自然人或法人或外国人,都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享有著作权的资格。并且原告与著作权直接存在法定的关系,著作权归于原告和被许可使用。
第二,证明争议作品的存在。即原告应提供具体的作品,如书籍、录音等。
第三,证明作品在我国享有著作权。即证明作品是原告创作的作品,并提交作品底稿,说明创作的完成时间,以排除他人抄袭的可能性。并且原告作品内容合法,属于著作权的保护对象。且作品仍在著作权法的保护期限内。
(3)证明侵权行为存在以及具体的侵权方式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软件著作权或者是其他方面的一些著作权发生侵权行为的话,是需要提交证据向人民法院来进行起诉的,因为只有在有证据的情况之下,人民法院才能够按照原告的诉讼主张来支持自己。在这方面的话,证据的提交就已经非常的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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