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什么是付定金?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商家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我国《民法典》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买房交定金注意事项有哪些?
(1)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2)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
(3)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但只有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生效;
(4)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就是预先支付,但预付款,不能适用定金的罚则。
(5)谨防有的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
(6)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性质是不同的。
三、“定金”的作用有哪些?
第一、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交付方收回;
第二、合同不履行时,适用定金罚则:即交付方违约的,无权收回;接受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
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订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交付或接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的,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一、合同纠纷的处理过程一般是怎样的
(一)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二)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三)仲裁
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四)起诉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
1、撰写民事起诉状,写起诉状关于纠纷的详细情况,收集关于纠纷的有效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立案。
2、证据收集后案件被受理,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给一份缴费通知书,按照法院给出的指定的银行缴纳诉讼费,之后再向银行给缴费单递交给法院。
3、等待法院通知开庭,一般会送达开庭传票;
4、之后等待法院通知开庭的时间、以及地点出庭参加的诉讼。
5、开完庭之后就是等待审判的结果,如果审判的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之日起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二、合同纠纷诉讼特点
1、诉讼是人民法院基于一方当事人的请求而开始的,当事人不提出要求、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进行诉讼。当事人不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而向其他国 家机关提出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不是诉讼,不能适用民事诉讼程序予以保护。
2、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它是通过国家赋予的审判权来解决当事人双方之间的争议的。审判人员是国家权力机关任命的,当事人没有选择审判人员的权利, 但是享有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权利。
3、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案件具有法定的管辖权,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就有权依法受理。
4、诉讼的程序比较严格、完整。例如,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程序包括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第一审程序又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 另外,还规定了撤诉、上诉、反诉等制度,这些都是其他方式所不具备的。
5、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作出的裁判生效后,不仅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而且对社会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当事人不得就该判决中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再行起诉,人民法院也不再对同一案件进行审理。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义务时,权利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任何公民、法人包括其他织织都要维护人民法院阿的判决,有义务协助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积极负责地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判决,如果拒不协助执行或者阻碍人民法院判决的执行,行为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以国家强制力作后盾来保证裁判的实现。也是诉讼形式别于其他解决纠纷形式的一个显著的特点。
综上可知,合同纠纷处理过程主要包括协商、调解、仲裁、诉讼。而诉讼这一途径,以国家强制力作后盾来保证裁判的实现,这也是诉讼形式区别于其他解决纠纷形式的一个显著特点。近年来我国的合同纠纷的数量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公民在解决合同纠纷的时候选择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解决,但是我们更需要注意的是协商解决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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