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一方婚前患有躁郁症婚姻无效吗
一方婚前患有躁郁症结婚后发现,可以认定婚姻可撤销。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的区别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仅由当事人行使,主要是为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当事人愿意维持这种关系,任何人不得提出撤销该婚姻。
3.请求权的存续期间不同。无效婚姻可以在婚姻无效原因消除前的任何时间提出请求宣告婚姻无效,而可撤销的婚姻必须在婚姻登记后一年内提出请求撤销。如果当事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过法定期限,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权即消灭,不得再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综上,一方婚前患有躁郁症,如果可认定为重大疾病,可以认定该婚姻可撤销。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婚姻也是可以分为几种情况的,在我国,婚姻既包括有效婚姻,还包括无效婚姻,除此之外还有可撤销婚姻。可撤销的婚姻和无效的婚姻具有区别,区应注意区分。
一、离婚诉讼里怎么财产分割
1、如果男女双方能够对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离婚,都可以按双方协议结果处理分割财产。协议不成的,才由人民法院根据共同财产的情况进行判决,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的原则是均等分割。但是在具体处理的时候也会有所差别。例如属于个人专用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3、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的权益;
4、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伪造共同债务的行为,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对该方可以不分或者少分。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一般而言,在法律上,不管是实体上的法律亦或是程序上的法,都对提出离婚诉讼的女性较为倾斜。换句话说,女方提出离婚诉讼请求获得法院支持的难度较男方较小。
必须指出,能否通过法律程序成功离婚,这个是不好确定的。需女方这一边是需要提交证据,以此证明两人不再有任何感情了,女方早已面如死灰,心死大于悲伤了,这是连丝毫挽回的可能性都没有的。
或者可以证明对方是有存在严重性的错误,而且这是不可原谅的事,导致现在家不成家了。如果可以做到类似这样的举证并且达到证明标准,法官一般都会支持女方的决定,赞成女方离婚这个决定。
最后,因为女方一般都含有恻隐之心,该断绝就断绝。但是呢,也不要轻下决定,所以上述就建议广大女性同胞者,要冷静考虑再做决定,不要意气用事。最好是问问有有经验的朋友,再作决定。
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往往在财产分割上会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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