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改名怎么办理?
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改名的办理方式是:土地使用证应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证明材料;根据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审核通过后更换土地证书。土地使用证变更需要提供的材料是需要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严格执行的。
二、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
(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
(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
(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五)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一、沈阳土地使用证如何来办理?
沈阳土地使用证需要携带本人身份材料和其他的证明材料到国土部门申请办理。我国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但目前各地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些地方“房产证”和“土地证”合二为一,只发“房产证”,比如北京、上海、广州、重庆等地;有些地方则坚持分别发放,比如山东,还有南京等地。
土地证是对个人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俗称。《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所购商品房应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它,将很难从根本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随之转让,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让。房产证和土地证密不可分。从法律角度来讲,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该土地被被人侵占的时候,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会给住宅地产购置及交易带来风险:
一是难以知晓在土地使用权上设定抵押权的情况,也就无法及时规避风险。
二是难以发现开发商违规用地的事实。
三是二手房交易将受影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上市交易,必须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四是在拆迁补偿时会遭受损失。《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三条规定,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
因此要及时的找相关部门过户。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应该怎么办?
可以选择一般正常流程补办,具体需要准备如下材料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法人签字、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土地上的企业是合法经营)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证明企业已经合法注册应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证明您是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5、委托书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单位正式申请(原件1份)在结束语中载明:本单位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符,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地上建筑物情况说明(单位正式文件)、《房屋所有权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土地证遗失证明材料--报纸原件1份;
8、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在当代的社会使用土地的话,是需要符合我们国家法定的程序并且取得土地使用证,这是属于非常重要的一种凭证,如果要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话,需要到当地的国土部门来进行代理,目前有的地方可能房产证和土地证是2合1的,所以办理房产证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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