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老婆婚前精神病上诉多长时间判离婚?
离婚诉讼上诉后法院审理的时间一般是3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二审审限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哪些婚姻关系可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如果妻子是精神病人,正常情况下婚姻登记机构就不会出具结婚证,假如妻子是间歇性精神病人,但是在结婚之前隐瞒了患有精神病的这种情况,从法律制度生效以后,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这种婚姻关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一、婚前房产协议公证费由谁决定?
1、婚前房产协议公证费由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与政府同级的司法行政部门决定。
法律依据:《公证法》
第四十六条 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2、公证费具体的收取情况
(1)《公证法》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2) 《公证程序规则》
第二十二条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用。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者补收手续。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收或免收公证费。
第三十二条 委托鉴定、检验检测、翻译所需的费用,由当事人支付。
第四十七条 公证书需要办理领事认证的,根据有关规定或当事人的委托,公证机构可以代为办理公证书认证,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支付。
第五十一条 终止公证的,公证机构应当根据终止的原因及责任,酌情退还部分收取的公证费。
第六十六条 公证书被撤销的,所收的公证费按以下规定处理:
(1)因公证机构的过错撤销公证书的,收取的公证费用应当全部退还当事人;
(2)因当事人的过错撤销公证书的,收取的公证费用不予退还;
(3)因公证机构和当事人双方的过错撤销公证书的,收取的公证费用酌情退还。
二、公证处违规收取公证费的处罚
《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公证处有下列价格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价格部门的价格监督检查机构依法查处:
(一)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
(二)扩大收费范围的;
(三)自立名目滥收费的;
(四)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
(五)不如实提供价格检查所需资料的;
(六)违反本办法的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婚前房产协议等的公证请求被公证处受理之后,不管后期公证申请人是否撤回请求,都需要按照一定的规定缴纳相应的公证费。但如果是公证处发现自己不具有公证资格等的原因退回公证请求后,需要将公证费全部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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