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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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注销分公司,根据这个决议由纳税评估人员制作《纳税评估报告》,这个是税务局内部文书,纳税人看不到,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就可以办理注销手续,是要查账的,但不是清算分公司的所得,而是稽核分公司相关的税费有没有交足,有无违章未处理,有无拖欠税款,分公司不是法人机构,是不需要出具清算报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1、公司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2、准备好公司的注销申请表。
3、到当地的税务局,进行税务的注销。
4、提交相应的注销文件。
5、注销申请之后,就会得到一份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6、地税进行注销,需要准备上一年度和这一年度税务的申报表打印出来并盖章。
7、办理工商备案。到工商局拿申报注销备案表格按要求填写。
8、把注销的通知书,到指定的报纸上进行公示。
9、注销公司的银行账户。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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