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办房产继承公证的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办房产继承公证的手续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为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的证明,如:死亡人员销户后的人口信息表;也可是人员法院的宣告死亡裁定书。
2、遗产证明。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存折或存单,其他财产如股票、基金、公积金、保险金等,需由相关单位出具附有账户号和财产数额的证明文件。办理房产继承还须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调取《房屋信息摘要》。
3、死者生前单位或所在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须详细写明死者的父母亲情况(姓名、身份证号、是否在世以及死亡时间)、配偶情况(姓名、身份证号、是否原配、离异或死亡日期)、子女情况(包括婚生及非婚生的亲生子女、养子女、具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或死亡日期),已死亡的人员可不写身份证号码。
4、其他证明文件,如独生子女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本。
二、房屋继承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房屋的所有权人在死亡之后,死者的继承人可以依据遗嘱、法定继承等,来确定房屋的继承人,继承人在确定之后,就可以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了。根据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此种情形下,房屋在过户的时候,是不需要缴纳税费的。
一、重婚行为会导致继承权丧失吗?
我国并没有明确规定一方重婚是否会导致继承权的丧失,但法律保护配偶享有继承权,是为了体现社会对丧偶者的关爱,只要双方还是夫妻,丧偶者就能继承财产。但重婚行为破坏了婚姻的圆满,其违背了对配偶的忠诚义务,一方去世后重婚者并不存在法律需要保护的利益,如果其还享有继承权则不符合人们基本的道德理念。
(2)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曾经有重婚行为但后来离婚了,配偶是否有继承权法律还没有规定,但即使丧偶者仍有继承权,只要有第三方主张其曾经存在重婚行为,法院也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相应的减少继承份额。
(3)根据我国规定,被继承人可以依照遗嘱安排自己死后的财产分配,但即使这样,在出现重婚这种破坏家庭生活的行为时,第三者也不能继承遗产,继承人所订立的遗嘱不符合社会道德和法律规定,法院不会支持。
二、法定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
《民法典》(.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重婚的婚姻是无效的无效,但若是相关厉害关系人,并没有向法院提出宣告离婚的请求,那么即使一方配偶存在重婚的现象,但是也并不会必要的导致婚姻关系终结,此种情形下,一方配偶死亡后,存活的一方通常是享有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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