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什么情况下法院可以硬判离婚
1、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比较谨慎。
2、现行民法典明确规定,只有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情形,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具体来说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以下情形:
(1)配偶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其他异性同居情形;
(2)一方存在长期家庭**情形;
(3)有遗弃和虐待家庭成员的情形;
(4)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情形;
(5)其他的情形。
3、按照前述的分析,一般家庭只是夫妻之间经常吵架拌嘴,或是彼此之间不能相互理解,性格、生活习惯、文化层次差异太大,或者婆媳关系不合,象这样的情形起诉到法院,法院一般都不会判决离婚。
二、法院判决离婚要多久
即使提出诉讼,对于婚姻案件的审理,也要符合法律规定期限。
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二审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4个月,多则9个月。
假如在第一次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要在六个月之后才可以提出第二次起诉。
按照这个期限计算,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最终离婚目的,从时间上计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两年左右。这还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况。
所以,坚持离婚的一方到法院诉讼离婚,不是说很快就可以解决的。
法院是否判决准予离婚,完全以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为依据,而不会以双方是否有过错为依据。双方的过错情节只是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作为考虑的因素。因此,有过错方起诉离婚的,如果法院查明确属夫妻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的,仍会判决离婚。但在分割财产时会对无过错方予以适当照顾,属于法律规定的特殊过错行为的,无过错方还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一、离婚后新生儿上户口可以跟着父亲吗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夫妻离婚后,新生儿上哪一方的户口,可以由双方协商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二、新生儿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手续是怎样的
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新生儿的父亲、母亲、抚养人或者其它监护人凭有关证明材料,到婴儿的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所需手续:
1、盖有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审查章的婴儿母亲或父亲单位(居委会)出具婴儿报户口证明信;
2、盖有区、县(市)妇幼保健站公章的《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结婚证;
4、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父母双方系现役军人的,凭父母双方的军人身份证件)。
新生儿户口登记程序
1、婴儿申报出生登记。按照自愿的原则,可随《出生医学证明》上明确的母亲或父亲申报出生登记。凭新生婴儿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等主要材料办理。
2、在常住地以外跨省异地出生的新生儿出生登记。可持出生地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到常住地《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确认加盖《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专用章后申报户籍登记。在港、澳、台或境外出生的新生儿可以凭出生地签署的出生证明文件到境内常住地《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确认盖章后,办理户籍登记。不得以外地《出生医学证明》换取户籍地《出生医学证明》的方式重复发证。
3、出国人员在国外出生子女出生登记。凭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证明、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开具的身份证明及对相关证件的认证。出生证明为外文的,可到公证部门申请翻译并公证,派出所凭公证书(包含出生证明复印件)并查验出生证明原件,办理落户手续。
4、现役军人所生子女出生登记。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一方为地方居民的,所生子女随地方居民一方登记户口。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所生子女按随父随母原则,可以在男方或女方部队驻地派出所登记户口,也可以在男方或者女方的父母户口所在地登记户口,待一方退役后将其户口迁至退役方户口所在地。
5、集体户口夫妻所生子女出生登记。对夫妻均为集体户口的,应当要求其将户口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后,再办理子女出生登记;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所生子女按随父随母的原则,在父亲或母亲单位或人才中心、高校等集体户上登记户口。子女随父或者随母登记为集体户口的,其所随父或母户口迁出时,其户口必须一并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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