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遗赠扶养协议书的具体格式和内容如下:
甲方(遗赠人、被扶养人):
性别:
出生日期: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受赠人、抚养人):
性别:
出生日期:
住址:
身份证号 :
甲方愿意将本协议第一条中所有的个人财产遗赠给乙方,并由乙方承担抚养甲方义务;乙方愿意承担抚养甲方义务,并愿意接受甲方遗赠的财产,为此,就遗赠扶养相关事宜,在双方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所有的如下个人财产在甲方去世后赠与给乙方:
(1)房产:
(2)机动车:
(3)存款:
(4)其他财产:
第二条 乙方扶养义务的约定
乙方负责甲方的吃、穿、住、行、医疗、养老等扶养义务,抚养义务是指在生活上照顾、经济上给予帮助,精神上给予慰藉。具体为:
饮食安排:乙方负责甲方一日三餐,饮食上应照顾甲方年纪和习惯。
生活安排:保证甲方四季穿衣保障,衣物、被褥整洁、常洗常换。同时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 元。
医疗安排:甲方生病应及时安排治疗,住院等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医疗补助费 元。其他安排 。
第三条 遗赠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乙方在甲方生前不得转移、处置甲方个人财产,乙方应在甲方去世之后30日内办理遗赠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不需办理财产所有权转移手续的,乙方占有即视为已取得遗赠财产。
第四条 遗赠财产的保管、管理和维护责任
甲方应负责对遗赠遗产的保管和维护责任,不得单方处置上述第一条列明遗赠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赠与、买卖、设置抵押等)。遗赠的财产损坏或者甲方单方处置给第三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因管理遗赠财产发生的费用以及遗赠的财产确需维修的,首先从甲方财产中支付,甲方财产不足于支付上述费用的,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丧葬事务办理及费用承担
甲方过世后的丧葬事务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按照当地政策和风俗办妥甲方丧葬事务。办理甲方丧葬事务的费用首先由甲方去世后留下的财物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指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负责监督本协议书的履行。
第七条 本协议的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协议内容,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如果乙方在甲方生前未经其同意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赠与、买卖、设置抵押等)甲方的个人财产,甲方有权解除该协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方单方处置遗赠的财产导致本协议解除,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已支付的扶养费;
乙方无故不履行扶养义务导致本协议解除,不得享有受遗赠的财产,已支付的扶养费也不予退回。
第九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成立,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市公证处 办事处留存一份。
第十一条 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遗赠扶养协议作为被继承人根据自己的意愿来进行相关事项的认定,特别是遗赠扶养协议的具体内容还应当结合实际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来进行认定,如果对相关事项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一、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的费用是多少钱?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的费用一般在几百元左右,具体情况可以依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定。申办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申请表;
2.当事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
3.扶养人为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
4.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遗赠人的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5.遗赠财产清单和所有权证明;
6.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扶养人的经济情况和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7.扶养人有配偶的,应提交其配偶同意订立遗赠协议的书面意见;
8.遗赠扶养协议;
9.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公证遗赠扶养协议是怎样的流程?
(一)申请公证
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正,当事人双方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赠人确有困难,公证人员可到其居住地办理。
(二)提交材料
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应提交证件和材料。
(三)公证处受理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1、当事人身份明确,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就遗赠扶养协议事宜达成协议;
3、当事人提交了本细则第八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
4、该公证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当事人。
(四)公证处审查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除按《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内容审查外,应着重审查下列内容:
1、当事人之间有共同生活的感情基础,一般居住在同一地;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协商一致,协议条款完备,权利义务明确、具体、可行;
3、遗赠的财产属遗赠人所有,产权明确地争议;财产为特定的,不易灭失;
4、遗赠人的债权债务有明确的处理意见;
5、遗赠人有配偶并同居的,应以夫妻共同为一方签订协议;
6、扶养人有配偶的,必须征得配偶的同意;
7、担保人同意担保的意思表示及担保财产;
8、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查明的其他情况。
(五)出具公证书
符合下列条件的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处应出具公证书;
1、遗赠人和扶养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自愿;
3、协议内容真实、合法,条款完备,协议内容明确、具体、可行,文字表述准确;
4、公证程序符合规定。
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拒绝公证,并在办证期限内将拒绝的理由通知当事人。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遗嘱扶养协议并不一定需要公证处理,对于遗嘱扶养协议中相关要件齐全的就是可以履行相关效力的,对于相关事项的办理上,应当严格基于实际的公证事项来进行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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