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1、专利无效抗辩
被诉侵权人可以以专利权过保护期、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专利权不符合专利授权条件,在答辩期内向国家专利复审委请求宣告专利无效,同时请求法院中止案件审理。
2、非生产经营目的抗辩
《专利法》第11条规定,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是构成侵犯专利权的必要条件。非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使用专利权是可以的。
3、禁止反悔原则抗辩
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专利申请或维持专利权有效过程中所放弃的内容,不能再纳入专利保护范围。而自己所使用的专利属于已经被专利申请人放弃的内容。
4、滥用专利权抗辩
被诉侵权人以恶意取得专利权并滥用专利权为理由进行抗辩。包括将申请日之前已经是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等技术申请专利权。
5、现有技术抗辩
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专利申请日前已公开的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权专利权。
6、先用权抗辩
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已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构成专利侵权。
7、合法来源抗辩
被控侵权人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属于侵犯专利权,但是不承担赔偿责任。
8、不视为侵权的行为
先用权人的实施;专利权用尽;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的使用;临时过境。
以上八个抗辩事由在侵权诉讼中运用得非常多,而且很多行为虽然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但是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确定发明或实用新型具有专利权
有专利权才会有专利权的被侵犯,如果连权利都没有哪里还有被侵权的前提条件呢?要确定发明或实用新型是否具有专利权,首先可以打电话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询问,查询一下专利状态;其次可以自己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查询专利状态;最后可以咨询专利代理机构,这种专利状态的查询都是免费的。
二、实施了专利侵权的行为
《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三、可以视为不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专利法》规定,下列行为不被视为侵犯专利权:
1、先用权人的实施;
2、专利权用尽;
3、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的使用;
4、临时过境。
四、技术特征比对是否落入权利要求书
权利要求书是判断专利保护范围的重要文件,一个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申请,权利要求书书写内容的完整与否关系着以后我们的专利能够保护的范围有多宽,过宽和过窄都是不好的。
1、判断被控侵权的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审查权利人所主张的技术方案的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将权利要求书中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和被控侵权技术方案所以对应的技术特征进行逐一对比。
2、被控侵权技术方案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和权利人所主张的技术方案的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同或相等同的,应当认定为侵权。
3、被控侵权技术方案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和权利人所主张的技术方案的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比,缺少一个或多一个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技术特征的,有一个或多个不相同或不等同的技术特征的,应当认定为不侵权。
4、值得注意的是,在判断专利侵权时,不应用专利产品和技术特征直接做对比。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是否侵权应当符合一定的判断标准,一旦不符合这个标准就不认定为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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