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专利法的实质要件是什么?
专利侵权的实质要件是指专利产品的技术条件,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实质要件包括消极条件和积极条件。
消极条件就是从反面去规定哪些发明创造不具备专利性,从而不能被授予专利;而积极条件就是从正面阐述具备怎样的条件的发明可以被授予专利。
(一)消极条件包括:
1、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秩序的发明创造不能被授予专利
2、科学发现不能被授予专利
3、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
4、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但是对于诊断和治疗疾病而发明的各种仪器、设备是可以被授予专利的)
5动物和植物的品种不能被授予专利(但培育或生产动植物新品种的方法可以被授予专利)
6、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能被授予专利
7、其他不授予专利的领域
(二)积极条件包括:
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二、构成专利侵权的形式要件
1、实施行为所涉及的是一项有效的中国专利
侵犯的专利必须是必须是依照我国法律获得的专利权,因为专利具有地域性,只在该地域受法律保护。
2、实施行为必须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或者授权的
专利权人对自己拥有的专利具有独占性,侵权人未经许可或授权,不得私自实施专利产品。
3、实施行为必须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11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除规定外,任何人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其专利。由此可知,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也是判断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之一。
专利有形式、实质两方面的要件,不管侵犯的是哪一方面,都会构成专利侵权,但是一般实质要件被侵犯后受到的损失要高一些,且若是侵犯实质要件之后,用于盈利,那么只要非法营业额已经达到了刑事的立案标准,那么侵权者是会受到刑事处罚的。
一、根据法律规定专利侵权赔偿多少?
根据法律规定专利侵权赔偿是根据当事人损失金额来进行确定的。赔偿损失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专利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所受到的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可以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停止侵权 是指专利侵权行为人应当根据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处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判,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专利侵权行为。
消除影响 在侵权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给专利产品在市场上的商誉造成损害时,侵权行为人就应当采用适当的方式承担消除影响的法律责任,承认自己的侵权行为,以达到消除对专利产品造成的不良影响。
二、专利侵权行为的具体形态
(一)未经许可实施他人专利行为。这类专利侵权行为必须满足两个条件:未经权利人许可和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根据专利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包括以下3种具体形式: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他人发明专利产品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使用他人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依照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制造、销售或进口他人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这类专利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专利权人的标记权。
包括以下4种具体形式:
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三)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
这类行为需要承担一般的民事侵权责任,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正,可予以处罚。
(四)除法律明确规定之外,在理论上和实践中还存在两种侵权行为:过失假冒,即指行为人本意是冒充专利,随意杜撰一个专利号,而碰巧与某人获得的某项专利的专利号相同。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该行为无假冒故意,但其行为结果仍然构成了假冒他人专利。反向假冒,即指行为人将合法取得的他人专利产品,注上自己的专利号予以出售,这种行为显然不够成“假冒他人专利”,但事实上侵害了合法专利权人的标记权,仍是一种侵权行为,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在当代社会专利侵权,包括有未经他人的许可,就擅自的对于他人的专利权进行使用。对当事人因此而造成了一定的损失,需要进行赔偿。具体的赔偿的标准按照实际损失的数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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