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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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婚证只有一本可以办理离婚吗
夫妻如果仅仅只有一本结婚证,也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不过,最终是否能解除婚姻关系,还要看是否符合我国规定的离婚条件。
法规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二)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二、没有结婚证能离婚吗
(一)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而无法提供结婚证的
同居时间在1994年2月4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处理,可以到人民法院,如果已经补办了结婚登记,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也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
同居时间在1994年2月4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双方如果愿意也可以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
(二)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
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领取结婚证之后,如果双方对离婚各项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民政局可以查到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下来民政局盖章,然后到人民法院。
(三)如果结婚已经很多年,查找不到当时的登记资料,婚姻登记机关不出具证明
这种情况,只能诉讼离婚。立案时可以提供单位、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
(四)如果另一方将结婚证藏匿
这种情况,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婚后,可能出现结婚证不慎丢失或者损毁的情况,此时就只剩下一本结婚证。在这种情况下,可能有的人认为,只有夫妻双方都提供了结婚证,才能办理离婚手续。但其实,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均是为了证明双方之间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因而只有一本结婚证,只要能证明这一点,其实也是可以离婚。
一、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的条件
(一)一方有过错并且过错形式是故意
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一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其主观方面必须存在过错并且是故意。从《婚姻法》规定的四种情况看,有过错方所持的主观心态均为故意,没有过失的情况。也即是说,实施《婚姻法》46条规定的四种行为,不管是通过作为形式,还是不作为形式,行为人都认识到其行为的法律后果。
(二)客观上存在法定的过错行为
《婚姻法》46条规定的四种行为包括:
①重婚行为。包括事实上的重婚和法律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有配偶者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指的是由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包括姘居和通奸。
③家庭**行为。即行为人以捆绑、殴打、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④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包括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以及对年老、年幼、疾病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
(三)配偶一方的行为与另一方所受到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只有配偶一方的受损害的原因是另一方的过错行为引起的,过错方才能对此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配偶之间的夫妻关系,是基于双方的信赖、自愿、忠诚而建立,是受法律保护的以配偶权为主要内容的身份关系。配偶一旦实施了四种行为之一,必然损害另一方的配偶权,给对方造成身体上的损害或精神上的痛苦。
(四)有损害事实
由于婚姻关系不是财产关系,对于婚姻损害后果的衡量不能通过有形的、外在的客观标准进行计算。只要过错行为能对婚姻关系产生破坏,就可以认定为过错方的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
(五)是否要求受害人完全无过错,值得商榷
婚姻关系是由一系列错综复杂的生活琐事构成。在绝大多数家庭中,夫妻之间发生冲突,通常不存在绝对无过错的一方。夫妻关系的恶化甚至破裂,往往不是一方单方面的行为所致,存在多种原因和互为因果。只要一方存在《婚姻法》第46条所规定的情形,另一方无论有无过错以及过错大小,都应允许其提出赔偿请求,同时,也应允许另一方提出相应的抗辩,并在审判活动中查明过错的有无、大小和程度,在过错相抵后、由过错大的一方予以赔偿,体现审判的公平和公正。
二、离婚时可以索要“青春损失费”吗?
1、法律上没有青春损失费的规定,离婚后,也没有没有赡义务。
2、如果一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离婚时,另一方可以给一点扶费
3、向法院起诉,也不可能支持青春损失费和赡养费。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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