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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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国专利的优先权日指什么?
国际优先权,又称“外国优先权”,其内容是:专利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二、专利期限计算方法是怎么样的?
1、自申请日、优先权日、授权公告日等固定日期起计算定日期起计算的。
专利权的期限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在十二个月内提出,该期限的起算日为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优先权日)起计算。
2、以通知和决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计算
全部指定期限和部分法定期限以通知和决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计算。指定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其申请的期限(指定期限),是自推定申请人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之日起计算;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的期限(法定期限)是自推定申请人收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之日起计算。
综合上面所说的,发明专利的申请如果涉及到国外和国内的话,那么对于申请者是可以拥有优先权的权利,但前提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提出来,在提出来之后也要及时的提出相关的声明,避免因过期而自己的优先权申请视作为未申请。
在优先权日后,与第一次申请主题相同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公开发表或公开使用,不论是申请人自己所为还是第三人所为,都不损害后来提出并享有优先权的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并且也不会给第三人带来任何权利。
要求本国优先权也可以给申请人带来便利,申请人可以利用本国优先权在符合单一性的条件下将若干在先申请合并到一份在后申请中提出。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可能大家对专利权并不是特别的了解,而且法律当中规定的有外国专利优先权,这种权利主要是指在外国第一次申请之后,在国内是享有优先的地位的。
一、专利权有哪些权利
1、独占实施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使用该专利技术/设计、可以独占地销售专利产品。
2、转让权:权利人有权将自己所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但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3、许可实施权:权利人可以授权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并收取一定费用。
4、标记权:可以在专利产品及其包装上注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5、请求保护权:在受到专利侵权时,有权向人民法院和专利管理部门请求停止侵权。
6、放弃权:可以书面声明放弃自己的专利权。
7、质押权:可以将自己的专利权进行质押融资。
二、专利权有哪些主要特征
(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它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具有时间性。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各国的专利法对于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均有各自的规定,而且计算保护期限的起始时间也各不相同。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3)具有地域性。所谓地域性,就是对专利权的空间限制。它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和保护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其专利权是不被确认与保护的。如果专利权人希望在其他国家享有专利权,那么,必须依照其他国家的法律另行提出专利申请。除非加入国际条约及双边协定另有规定之外,任何国家都不承认其他国家或者国际性知识产权机构所授予的专利权。
要取得专利权,必须满足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实质条件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自身必须具备的属性要求,分为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形式条件则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文件和手续等程序方面的要求。此处所讲的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仅指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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