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一、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根据有以下几种: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二、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能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情况有:

1.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2.在本单位因工伤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三、不愿调换岗位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若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劳动者不愿调换岗位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