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劳动仲裁15天是自然日还是工作日
员工仲裁所指的15个工作日在此情况下皆以自然日计算。
然而,若因最后一个完整工作日恰逢国家法定节假日,则应当将此日后的首个工作日视为事项到期之日。这一规制在实践操作中主要能够保障相关当事人享有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力保仲裁过程得以顺利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二、劳动仲裁15日内起诉,包含周末吗
劳动仲裁的上诉期为15个自然日内,此期限包含了周末及法定假日。在计算时间时,应以接到仲裁裁决书的第二天作为起点进行连续的自然日期计算,只需在这15个自然日之内提交上诉请求即可,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三、劳动仲裁1年时效是多少
对于涉及劳动仲裁的一年时效问题,具体含义是从权益受到侵害方得知或理应知晓自身权益遭受损害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期限为整整一年。
然而,若在劳动关系持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引发争议,则劳动者有权申请仲裁且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若劳动关系已经终止,则权益受侵害方必须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员工仲裁中的15个工作日按自然日计,遇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国家法定假日,则顺延至随后首个工作日为到期日。此规定旨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仲裁流程顺畅进行,有效平衡时效性与公平性。
劳动仲裁申请递交后多少天结案
一、劳动仲裁申请递交后多少天结案
在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之后,通常情况下会在45个自然日内完成调解及裁决工作。
然而,若因案情复杂而需延长处理时间,则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的批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当事人。在此种情况下,延期期限最多可达15个自然日。换言之,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正式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最长可在60个自然日内完成整个案件的审理和裁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二、劳动仲裁申请需要什么手续
当员工需要发起劳动仲裁时,他们应当向相关机构提交如下的证据材料:首先是原件1份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其次,是原件2份且按照被申诉人人数进行提交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第三项材料为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如果使用的是新一代身份证,请务必复印正反两面。紧接着,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具体数量取决于您所选择的委托事项和代理权利。此外,还需要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或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作为辅助证明。为了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我们建议您提供复印件1份的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关系证明。同时,我们需要您签署并提交原件1份的《委托代理不收费协议》以确保您对该服务的理解和接受。最后,我们会要求您提交律所所函或法律援助公函原件1份来作为您有权提起本次仲裁的依据。请注意,这份证据应该在被申请人的注册信息复印件打印日起一个月内提供。另外,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性文件复印件1份也是必不可少的,这些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以及社保单和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劳动仲裁申请强制执行还是拿不到钱怎么办
若您在劳动仲裁裁决下达之后向司法机关提交了强制执行请求,然而尚未成功地收到所欠缴之款项,此时可以考虑采取下列一系列操作来推动此问题的解决:首先,您应该密切关注执行进度情况,与负责的执行法院取得联系,详细了解当前执行工作的进行状况;其次,倘若您掌握有关被执行人所拥有的资产线索信息,请务必将这些信息迅速地告知相关法院;此外,您还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它们发出调查令以全面调查被执行人的实际财产状况;在必要时,可以考虑采取一些其他性的措施,例如对被执行者实施高消费限制或者将他们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内;最后,若您对此事感到困惑,不妨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和建议,看看是否存在其他有效的途径能够帮助您追回所欠款项;同时,也需要时刻关注被执行人的最新动态,包括他们是否新增了任何形式的财富积累或者收入来源。
提交仲裁申请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常在45天内完成调解和裁决。若案情复杂需延长,须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期最多15天。因此,整个案件审理和裁决最长不超过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