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工伤死亡赔偿金的支付年限是多少
如果是未成年人的,工亡抚恤金的支付年限一般是支付到其成年,如果是父母的,从其失去劳动能力开始到其死亡结束。如果配偶再婚的,也不需要在进行支付了,所以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四条
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五)死亡的。
工伤死亡赔偿期限
迟一年申报工亡。 《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 职业病 防治 法规 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 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工伤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 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亡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年限
法律分析:供养亲属抚恤金年限规定是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陵拿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从答汪灶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清扮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工伤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要计算多长时间
工伤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期限并没有明确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该条文对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计算标准及其方法规定得较为详细,但对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的年限并没有做出明文规定,这就造成司法实践中对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数额的不确定性。另外,与该条例配套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实施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也仅对工亡职工配偶、父母等的低适用年龄,而对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的年限亦未做出明确规定,致使该问题遗留至今。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工伤死亡赔偿多长时间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 工伤死亡 认定需要多长时间 1、符合申请条件的,行政部门予以受理。对 工伤认定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在十五日内补齐。 不能提供 工伤 定点医疗机构初次诊断、工伤职工与单位存在证明和认定工伤必需的证明材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材料齐全、 证据 可靠的,应在30日内做出是否工伤的决定。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经办机构。 4、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认定通知有疑义或不服的,可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 诉讼 。 二、工伤致死应如何赔偿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 工伤保险 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 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 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 抚恤金 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 职工在 停工留薪期 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第1项、第3项规定的待遇。 在申请进行工伤死亡认定的时候,如果材料、手续齐全的话,那么通常在30日内 劳动能力鉴定 机构就需要作出认定结果。
工亡配偶的抚恤金年限
【法律分析】
工亡赔偿的话,首先社保会赔付丧葬费(月缴费工资的6倍),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的20倍),这两笔一般加起来是40万左右。如果直系亲属中有人满足工亡抚恤金的身份标准,可以享受工亡抚恤金。条件:父母、配偶:男满60岁,女满55岁;或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死者生前为该亲属的唯一供养人享受标准:父母每月补助 30%X上年度缴费月工资基数 ,享受到达到平均寿命或供养亲属死亡上年度女性平均寿命81.77岁,如果是孤老(无配偶及其他子女),上面的30%会提升到4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如果你还有工伤死亡抚恤金支付期限和工伤死亡抚恤金赔偿年限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富华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死亡工伤赔偿金标准计算,工亡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工伤死亡赔偿的协议书格式,工伤协议赔偿书怎么写工伤保险工作期间死亡,工伤保险因病死亡新待遇常州工伤死亡赔偿多少,常州工伤死亡赔偿多少钱一个月工伤死亡单位的赔偿,工伤死亡赔偿单位赔什么脑溢血48小内死亡算工伤,脑死亡48小时内算不算工伤周六路上死亡算工伤吗,周六日受伤算工伤吗出差按摩死亡认定工伤,出差叫按摩女猝死算工伤吗老板因工死亡算工伤吗,老板因工死亡算工伤吗公司有工伤保险死亡的员工,员工工伤死亡工伤保险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