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工伤先做劳动能力伤残等鉴定再做手术,风险到底有多大?想必许多家人都知道,发生工伤以后,除非是伤情特别特别严重,又或者是情况特殊以外,一般都是停工留薪期结束,病情相对稳定,医疗期终结以后,再去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
但是你的老板或者包工头等不了了,说你先去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然后再做手术或取内固定,听上去这句话人畜无害,理论上也没有问题。初次鉴定以后还有再次鉴定,或者一年以后还有复查鉴定,或者还有二次手术申请工伤复发,如果你也这么天真,认为你有可能被忽悠啊。其实这个背后有一个致命的问题,初次鉴定结果下来以后,如果你的老板万一不配合你去申请赔偿,停工留薪期也不给你,二次手术也不支付费用,甚至呢你请不到病假,又不能回去上班,回到工作单位呢,处处为难你,给你穿小鞋,结果只有一个,你自己离职走人,拿走工伤的三个一次性的赔偿,所以所谓的复查鉴定,二次手术,工伤复发,回到单位以后的工作单位福利待遇等等,这里有一个基本的条件,就是劳动关系,劳动合同要续存。
如果劳动关系解除了,以上所说的这一切都不复存在,想想是不是细思极恐,因为我怕你到最后坚持不到最后。所以呢,如果要提前去做鉴定,先学会这几个成语,含垢忍辱,卧薪尝胆,委曲求全,降至辱生,学会了再去做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