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具备快递代理业务的相关资质,愿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快递业务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1 甲方委托乙方在其经营场所内设立快递代理点,代理甲方开展快递业务。
1.2 乙方按照甲方的业务规范和要求,为甲方提供快递收寄、派送、查询等服务。
第二条 合作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合作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应提前一个月协商签订新的合作协议。
第三条 合作费用
3.1 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客户收取快递费用,并按照约定的时间将收取的费用上交给甲方。
3.2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代理费用为____元/月,每季度支付一次。甲方应在支付代理费用时,向乙方提供正规发票。
3.3 双方应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规定,承担各自应缴纳的税费。
第四条 合作要求
4.1 乙方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2)具备符合快递业务要求的场地、设施和人员;
(3)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务能力。
4.2 乙方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按照甲方的业务规范和要求开展快递业务;
(2)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甲方客户信息;
(3)不得擅自改变快递代理点的名称、标志和形象;
(4)不得从事与快递业务无关的活动。
4.3 甲方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2)不得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
(3)不得泄露乙方商业秘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如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5.2 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上交代理费用,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5.3 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代理费用,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约定
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