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申请结婚登记必备物品📝👰‍♂️👨‍♀️速查清单📋!

2025-07-20
文律师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办理结婚登记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男女申请结婚登记所需携带的材料

办理结婚登记时,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状况证明有单位的由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村民和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者、从业人员、失业人员等由其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出具;跨区登记的,需加盖街道办事处或镇婚姻登记专用章。

如果是离婚人士,需持离婚证原件。离婚判决书如果是第一审判决的,还需提供离婚生效证明书;若离婚判决书是第二审判决的,则需提供第第二审判决书。如离婚证遗失的,还需补办离婚证或补发《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如果是丧偶人士,须持原结婚证及原配偶的死亡证明。如原结婚证和原配偶死亡证明都遗失或毁掉的,则由当事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

请注意,提供的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若不一致,请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居民身份证或常住户口簿丢失的,请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有关证件。

不能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下疾病属于医学上认为不能结婚的疾病

严重遗传性疾病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指定传染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有关精神病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对于因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的人是否准许结婚,1950年婚姻法曾规定禁止结婚,1980年婚姻法对此未加限制。因此,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的,不为禁止结婚的条件。

为确保子女的健康,我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该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但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

办理结婚登记的流程及异议处理

男女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首先需要双方都符合规定的条件,之后按照规定提交材料进行审查。工作人员审查发现,若不符合《婚姻法》中关于结婚条件的规定,最终将不予登记。当事人对不予登记决定不服的,可以及时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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