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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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精神病一方是否有子女抚养权?
在现实生活中,面对离婚时精神病一方的情况,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常常成为焦点。下面,我们将详细探讨这一问题。
离婚时精神病一方是否有子女抚养权?
在司法实践中,与精神病人离婚后,通常情况下,如果配偶具备抚养能力,子女会判归其抚养。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若其配偶提出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承担,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考虑。在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具备抚养能力且愿意承担抚养责任,并得到配偶同意的情况下,未成年子女也可以由监护人代为抚养。
此外,如果配偶方存在不宜抚养未成年子女的特殊情况,也可以将子女归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代位抚养,但必须征求监护人的意见。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若父母双方对其随父或随母生活产生争执,应充分考虑子女的意见。
如何确定孩子的抚养权?
1. 孩子不足两周岁
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会随母方生活。但在以下情况下,孩子可以随父方生活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母方有抚养条件但未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
因其他原因,孩子确无法随母方生活。
2. 孩子在两周岁以上
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若父母双方均要求抚养,以下情况可优先考虑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孩子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无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
孩子随其生活,对孩子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一方患有精神病,对方可以提出离婚诉求,双方有子女的话,抚养权应当归正常的一方。毕竟精神病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其抚养子女不利于其成长生活。双方在订立离婚协议书中,应当就子女抚养的一些问题约定好。如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咨询律图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