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离婚后债务问题处理指南
在处理离婚后的债务问题时,首先要明确债务的性质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以下将详细解析离婚后债务的处理方式。
离婚诉讼中涉及的债务类型
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特别关注的。夫妻共同债务与家庭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有本质区别。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是指为了共同生活、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目的所负的债务。
以下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夫妻参与经营企业的债务承担
夫妻参与经营的企业债务承担取决于企业的性质。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需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如果是个体工商户或农村承包经营户,则债务可能需要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
老公欠债,老婆是否需要偿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老婆可能需要偿还。
离婚夫妻债务的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可以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债务的产生和使用情况,综合判断夫妻双方的承担比例。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后,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双方主张权利。一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离婚协议或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追偿。
通过以上指南,希望对处理离婚后的债务问题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