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婚姻登记须知共同申请,程序清晰,保障权益
不是。必须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为了确保婚姻登记的顺利进行,以下将详细介绍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让整个过程更加清晰、明了。
(一)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申请登记时,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若离过婚,还需持有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区,还应提供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
登记机关将对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在审查后,若认为符合结婚条件,将准予登记并发给结婚证。若不符合条件,将出具书面说明,详细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婚姻登记条例》第4条明确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对于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情况,同样适用此规定。通过这样的规定,保障了婚姻登记的公平、公正,让每一对新人都能在温馨的氛围中完成人生的重要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