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婚姻登记证书补办指南无需登报,手续简便
不用登报,婚姻登记证书的补办流程非常简便。无论是结婚证还是离婚证,一旦遗失或损坏,您无需通过登报挂失,只需按照以下步骤即可轻松补办。
补办结婚证与离婚证只需户口本与声明
结婚证是夫妻结合的法定证明,虽然在家里可能不那么常用,但在外出住宿时却不可或缺。若您的结婚证或离婚证遗失或损坏,只需携带户口本和一份无配偶声明,即可前往当地民政部门补办新的证书。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各类证件与证明材料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以及外国人,需分别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无配偶声明。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以及经公证机构公证的无配偶声明。
华侨有效护照,以及居住国公证机构或有权机关出具的无配偶证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证明。
外国人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所在国公证机构或有权机关出具的无配偶证明,或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证明。
通过以上详细的说明,相信您对婚姻登记证书的补办流程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如有更多疑问,欢迎咨询当地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