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离婚时财产分割的特殊情况
在婚姻生活中,若一方在离婚前隐匿或转移财产,企图逃避财产分割,或者在婚姻关系中存在过错,法院在审理后可能会判决该方少分或不分财产。以下是对这些情况的详细说明。
离婚时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条件
若夫妻一方在离婚前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以侵占另一方财产,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对该方进行少分或不分的判决。离婚后,若另一方发现上述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财产转移和隐瞒的证据收集
在实践中,若在离婚时发现对方有恶意转移财产的迹象,应细心收集相关证据,如银行账户交易明细、资金流水、消费小票等。若离婚时已发现对方转移财产,可向法院申请保护夫妻双方的财产。离婚后发现财产转移,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供相关证据和线索,如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居住地址等。
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
以下情况,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重婚
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其他重大过错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需要注意的是,偶尔或偶发性的出轨行为并不符合法定损害赔偿条件,法律规定的同居行为是指长期、持续、较稳定地共同居住。
婚姻过错与财产分割
若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现婚姻过错,如实施家庭**、虐待家庭成员、重婚或隐藏财产等,都可能被判决为少分或不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