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房改房分割特殊房产的纠纷解决之道
房改房,作为国家房改制度下形成的特殊房产,其分割问题不仅涉及一般房产分割原则,还需充分考虑国家房改政策。以下将详细介绍房改房的分割情况,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一复杂问题。
已经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改房分割
1. 购买方式与产权归属根据国家房改政策,职工购买公房的价格分为市场价、成本价和标准价。市场价和成本价购买的公房,产权归个人所有;标准价购买的公房,个人取得部分产权。
2. 婚姻关系中的房产归属《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有书面约定。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特殊情况下的房产归属以下三种情形值得关注
夫妻约定实行个人财产制,一方以个人财产所购房屋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按标准价所购公房,婚后补交房款取得全部产权;
出资购买父母单位公房不属夫妻共同财产,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子女或同意登记为子女的,该房屋当属夫妻共同财产。
4.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
5. 分割房改房时需考虑的因素房屋来源的贡献大小、居住管理的方便性等。
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改房分割
1. 分割原则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的房屋,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2. 分割方式
协商解决包括实物分割、作价补偿和变价分割;
法院判决房屋权属判决房屋产权归一方所有,对方获得相应补偿或取得其他共同财产;
判决房屋使用权待取得完全产权后另行起诉。
3. 二次起诉时的分割实践中,对房屋如何分割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婚后取得的产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种观点认为,补交房款取得完全产权是原房屋产权上的派生权利,二次购房权应由夫妻双方共同行使。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大家对房改房的分割问题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在实际操作中,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