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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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女与继父母赡养义务的界定
在法律层面,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决定继子女是否需要承担赡养义务的关键。若继父母未对继子女承担教育抚养的义务,继子女则无需承担赡养责任。反之,一旦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继子女便需履行赡养义务。
哪些情形下继子女无需赡养继父母
若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未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权利义务关系,即继父母未对继子女承担教育抚养的义务,继子女自然无需承担赡养责任。然而,一旦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继子女便需承担赡养义务。
继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生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定。这意味着,受继父母抚养教育长大的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继父母子女之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的关系。这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发生,并不影响继子女与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吗?
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是由婚姻关系产生的姻亲关系。现实中,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主要分为两种类型
1. 名分型即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再婚时,继子女已经成年独立生活,或虽未成年但仍由其生父母提供生活教育费,没有受其继父或母的抚养教育,因此仅仅是名分上的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
2. 共同生活型即生父或母与继母或父再婚时,继父或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生活教育费,继父或母与继子女已形成了抚养教育的关系。
赡养义务的成立条件
子女赡养父母是因为父母对子女有养育之恩。也就是说,只有父母对子女尽到抚养的义务后,子女才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在要求继子女对继自己进行赡养前,继父母应先思考自己在成为继父母后是否对继子女有抚养义务,以及是否尽到了扶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