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如何界定家庭**行为
家庭**并非仅限于夫妻间的冲突,它还可能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包括对子女或其他成员的**行为。其表现形式多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 身体虐待这包括推搡、甩打、踢打、殴打、掌掴、抓咬、扭曲肢体,甚至使用刀械、枪枝等工具进行攻击。
2. 言语虐待通过言语、声调来控制或伤害受害妇女,例如大声吼叫、尖酸讽刺、威胁杀害受害妇女或孩子、扬言使用**、辱骂、侮辱和不实的指控。
3. 心理虐待如威胁自杀、限制使用通讯工具和财务自由、跟踪、监视、滥用药物和酗酒、无端怀疑外遇、极度嫉妒、影响工作、禁止上学或工作、跟踪、监视、操控、批评外貌、冷漠对待等。
如何收集家庭**证据
我国《民法典》明确禁止家庭**,并规定了对家庭成员的虐待和遗弃行为。以下是一些可以作为家庭**证据的材料
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
村(居)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反**社会组织、双方用人单位等机构的求助接访记录、调解记录
受害人病历资料、诊疗花费票据
实施家庭**的录音、录像
身体伤痕和打砸现场照片、录像
加害人保证书、承诺书、悔过书
证人证言、未成年子女证言以及受害人的陈述
电话、短信、微信、QQ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电子证据
受害者在收集证据时,应注意保存或向有关部门申请查阅调取。如果加害人通过电子通讯方式威胁或恐吓,受害人可以录音、截屏等方式备份保存此类证据,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通过公证处提取电子证据。
法律对家庭**的处理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离婚财产分割上,人民法院可根据个案具体情况,酌定施暴方少分财产的比例,以此惩戒施暴者。遭遇家庭**的一方在离婚时,可以请求判决施暴方进行损害赔偿。
家,应当是温暖的港湾,而非硝烟弥漫的战场。每个家庭都应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保障弱势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