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家庭**受害者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当事人若遭受家庭**或面临家庭**的实际危险,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若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因强制、威胁等原因无法自行申请,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均可代为申请。
怀孕时遭遇**,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每次**事件都会引起广泛关注。许多女性在婚后过于依赖伴侣,往往在甜言蜜语的攻势下,忽视了潜在的**风险。特别是在怀孕期间,由于身体和心理的变化,女性更容易成为**的受害者。面对这种情况,受害者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面对家庭**,如何寻求帮助与保护
家庭**受害者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以下单位投诉、反映或求助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同时,受害者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反家庭**法》第十三条规定,相关单位收到家庭**投诉后,应予以帮助和处理。
《反家庭**法》相关规定
《反家庭**法》第十三条规定,家庭**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近亲属可以向相关单位投诉、反映或求助。相关单位收到投诉后,应予以帮助和处理。此外,单位和个人有权及时劝阻发生的家庭**。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与执行
当事人遭受家庭**或面临家庭**的实际危险时,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在72小时内作出决定,紧急情况下可在24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失效前,法院可根据申请人申请撤销、变更或延长保护令。
法律援助与支持
《反家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或面临家庭**的实际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于无法自行申请的受害者,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均可代表其申请,以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