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民法典规定下家庭**离婚的处理方法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若夫妻或家庭成员之间发生家庭**,且该行为频繁且持续,严重损害了夫妻感情,即便经过法院的调解和教育,被施暴方仍然坚持离婚,法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此外,如果一方因家庭**需要治疗、失去工作或财产利益受损,在财产分割时应得到适当照顾,无过错方有权多分财产。
法律依据及具体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明确指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时,可以由相关组织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则应准予离婚。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离婚是否适用离婚冷静期
对于因家庭**导致的离婚,并不适用离婚冷静期。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诉讼离婚则不适用。因此,在家庭**案件中,当事人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并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报警记录、验伤报告等,以便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争取尽快获得判决。
离婚冷静期的意义与适用范围
离婚冷静期旨在为冲动离婚的当事人提供反思的机会,而非成为家庭**的庇护所。对于存在家庭**、遗弃等情形,双方无法达成离婚一致意见时,当事人应积极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诉讼离婚,当事人无需等待冷静期即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