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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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申请规定详解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因各种原因离婚后,再次步入婚姻殿堂的现象并不少见,这种婚姻被称为再婚。虽然再婚与初次结婚在手续上有很多相似之处,但也有一些特别的规定需要遵守。以下是关于申请再婚的具体规定,让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
申请再婚的具体规定
离婚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
1. 若前次婚姻关系在国外通过司法程序解除,其离婚证件(包括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判决书)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效。
2. 若前次婚姻关系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需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授权机构的认证,以及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离婚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
1. 需出示离婚证件。若前次婚姻关系在国外通过司法程序解除,需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原配偶国籍证明。
2. 若原配偶是中国公民,其离婚证件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效。
3. 若原配偶是外国公民或前次婚姻关系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需经其本国公证机关公证,以及本国外交部或授权机构的认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驻华使、领馆直接认证。
持有我国人民法院第一审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申请再婚
需提供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
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认证手续
1. 应按有关规定为经驻在国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过的离婚证件办理认证手续。
2. 为长期或已在国外取得合法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出具或认证婚姻状况证明。特殊情况应先报国内审批。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职责
1. 将结婚当事人提交的我国人民法院做出的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书或经公证、认证的离婚证件、国籍证明或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收入当事人的结婚登记档案。
2. 凡与我国签订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外国法院出具的离婚证件在我国使用,按条约的有关规定办理。
假证件或证件被涂改的处理
申请结婚当事人提供假证件或证件被涂改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通过以上对再婚申请规定的详细讲解,相信大家对再婚的法律要求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在申请再婚的过程中,严格遵循相关规定,才能确保婚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随时进行在线法律知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