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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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男女结婚是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然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并非所有人都可以自由选择结婚对象。以下是一些不允许男女结婚的情形,希望能为您提供清晰的解答。
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间的禁止结婚
首先,直系血亲间不允许结婚,这包括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其次,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也不允许结婚,具体包括
兄弟姐妹间(同父异母、异父同母的兄弟姐妹间具有全血缘或半血缘关系的,均不允许结婚;而异父异母的兄弟姐妹间没有血缘关系的,可以结婚);
堂兄弟姐妹间、表兄弟姐妹间;
叔、伯、姑、姨、舅与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间。
患有特定疾病的人不允许结婚
其次,患有以下疾病的人不允许结婚
患有麻风病未经治愈的人;
患有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主要指性病、艾滋病、精神病等。
在司法实践中,以下几类疾病也被视为不允许结婚的情形
患性病未治愈的;
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和其他精神病发病期间);
先天痴呆症(包括重症智力低下者);
非常严重的遗传性疾病。
法定婚龄和自愿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不允许一方对另一方强迫,也不允许第三者干涉。如有一方不是自愿,就不能结婚,婚姻登记机关不予进行结婚登记。
同时,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都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男方必须达到二十二周岁,女方必须达到二十周岁。否则,也不能结婚。
禁止结婚的具体情形
以下两种情况下禁止结婚
结婚双方是直系血亲或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结婚的一方或双方患麻风病且在进行结婚登记时尚未治愈;一方或双方在登记时患有其它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当要求结婚的一方或双方存在上述情况时,婚姻登记机关不予进行结婚登记。
男女需要办理结婚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一系列条件,而且必须在双方都自愿的前提下,国家相关机关才会准许登记结婚。如果大家还有关于结婚登记的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温馨提示《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请点击此处进行查看!若需帮助,请咨询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