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未婚先孕与负责任的态度
若双方确实以步入婚姻殿堂为目标而携手同行,那么即便因一时疏忽导致未婚先孕,负责任的男女青年也绝不会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就将孩子带到这个世界。导致出现婚生子现象的,往往是因为其中一方对这段感情缺乏责任感。然而,每一个新生命降生到这个世界上,理应从法律上得到保护。
非婚生子女的准证制度
以下为您整理了关于非婚生子女准证制度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法官宣告准正
法官宣告准正,是指男女双方订立婚约后,若因一方去世或有婚姻障碍存在,导致婚姻无法实现时,可以依据婚约当事人或子女的请求,由法官宣告子女为婚生子女。
《民法典》中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对于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承担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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