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法律知识助您应对婚姻登记难题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各式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显得尤为重要。如果您正面临无效婚姻登记需撤销的困扰,或者想要了解婚姻无效的法定理由,以下内容将为您解答疑惑。
无效婚姻登记需撤销吗?
答案是肯定的,无效婚姻登记是可以撤销的。无效的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享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在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对于因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财产处理时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婚姻无效的法定理由有哪些?
1. 重婚一夫一妻制是基本原则,任何人不得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有配偶者在前婚未终止之前结婚,构成重婚,后婚自然无效。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者均为婚姻无效的法定理由。
2. 当事人为禁婚亲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无论全血缘还是半血缘、自然血亲还是拟制血亲,均不得结婚。
3. 未到法定婚龄当事人未达到法定婚龄而登记结婚的,一方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依法获准。
4. 以伪造、变造、冒用证件等方式骗取结婚登记此类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问题。因此,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至关重要。本文的内容已对您的问题作出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查阅本站的其他普法内容,或咨询专业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