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无房者可否再申安居房?🏠💼

2025-07-16
文律师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详解

当前房地产市场房价较高,对于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通过申请经济实惠的安居型商品房来缓解购房压力。那么,想要申请安居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如果已经离婚且无房,是否还有机会申请?以下内容将为您详细解答相关法律知识。

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申请规定

根据《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购买安居型商品房应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申请人为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可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一居室安居型商品房。

2.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曾经离婚的,离婚前其原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但在离婚后归其原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所有,且离婚时间距申请受理日不满5年的,不得申购安居型商品房。

安居房申请条件

想要申请安居房,只需满足以下条件

1. 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

2. 申请人年满35周岁或为单身居民。

3. 离婚满5年或以上,且离婚前无自有住房。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不满五年的情况下,即使满足其他条件,也不得申请安居房。如有更多法律咨询,欢迎拨打在线律师热线,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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