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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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离婚所需准备事项详解
起诉离婚是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重要途径。在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有可能不直接判决双方离婚。若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满意,可以依法提起上诉。那么,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以下将为您详细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起诉状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 原告信息包括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 被告信息包括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 诉讼请求明确表达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4. 证据列出证据清单,包括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二次起诉离婚所需证据
在第二次诉讼离婚时,原告需要准备的主要是证据,以下是一些关键证据
1.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证明、夫妻矛盾记录等。
2. 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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