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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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夫妻共同财产制的核心原则及特征
在我国,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均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这一规定体现了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非个人特有财产或夫妻另有约定,否则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均归夫妻共同所有。这种共同所有是指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意味着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财产所有权。
夫妻共同财产的五大特征
1. 主体限定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仅限于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婚同居、婚外同居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均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 时间范围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即从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 财产来源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包括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以及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需要注意的是,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以及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的“所得”指的是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非实际占有。
4. 平等所有权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5. 推定原则如果不能证明财产属于夫妻一方,则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意见以及国外类似规定,均体现了这一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