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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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分割诉讼离婚中的关键问题
“夫妻一体”是对婚姻关系的美好形容,但在现实生活中,离婚率居高不下,许多夫妻最终选择分手。那么,在诉讼离婚中,夫妻共同财产应如何分割呢?接下来,我们将通过详细解析,为您解答这一疑惑。
诉讼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1. 男女平等原则这一原则体现在《婚姻法》中,意味着夫妻双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2. 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考虑到女方在家庭中的特殊角色和可能面临的就业困难,分割财产时应适当照顾女方利益,并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3. 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分割财产时,应确保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得到最大化利用,同时满足个人专业或职业需求。
4. 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分割财产时,不得侵犯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
5. 一方财产消耗不予补偿原则在共同生活中,一方财产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无需进行补偿。
婚姻法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具体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时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以下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 重婚的;
2.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 实施家庭**的;
4.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通过以上详细解析,相信大家对诉讼离婚中的财产分割问题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务必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