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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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保障孕期女职工权益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将面临重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仅要求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用人单位则应按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遭受不公正对待时能得到应有的补偿。
孕期女职工劳动合同解除严格禁止,不可违反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不得”是硬性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
违法解除怀孕女工合同用人单位应撤销决定或支付赔偿金
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怀孕女工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用人单位应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若劳动者不愿意继续工作,则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赔偿金。
怀孕期间,女职工不能被公司辞退吗?
一般情况下,怀孕期间的女职工是不能被公司辞退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况下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员工怀孕期间被辞退合法吗?
不合法。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5个月工资),并支付生育津贴和生育费用。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的,生育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4项、第87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造成女职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