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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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这一人生中的重要篇章,并非儿戏。它的成立,需要遵循法律的规定,确保婚姻关系的合法性。根据法律规定,男性必须年满22周岁,女性则需年满20周岁,才能享有法律所赋予的婚姻保护。
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
婚姻的成立,不仅关乎个人,更涉及家庭和社会。只有当人们达到一定的年龄,具备相应的生理和心理条件,才能更好地履行夫妻义务,承担起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因此,尽管法律赋予公民结婚的权利,但并非所有公民都能成为婚姻关系的主体。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男性结婚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则不得早于20周岁。
年龄差异导致的婚姻限制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两位同龄人,因为性别差异,在婚姻登记时面临不同的年龄要求。比如,两位20岁的年轻人,其中一位是女性,她已经达到了法定结婚年龄;而另一位男性,则需要再等待两年,才能步入婚姻的殿堂。
结婚的积极条件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结婚的积极条件包括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任何形式的强迫或干涉都是不允许的。
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
结婚的消极条件
以下情形会导致婚姻无效
重婚。
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未达到法定婚龄。
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登记成功后,将发放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登记的,应尽快补办。
法律明确规定
《民法典》中关于结婚的规定如下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