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正常离婚财产分割方法🔍女方男方皆适用!💍

2025-07-16
文律师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第四章 离婚

第四节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在我国,夫妻共同财产制是法定原则,除非夫妻双方有特别约定,否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当夫妻关系破裂,面临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往往成为焦点。这种分割不仅关乎双方离婚后的生活品质,也是矛盾集中点之一。实践中,财产分割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双方协商达成一致,适用于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二是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适用于诉讼离婚。

财产分割的范围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个人财产、子女财产、其他家庭成员财产等。在协议分割时,任何规避法律的约定都是无效的。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根据财产类型(如生产经营相关财产、房屋、知识产权等)进行不同处理,原则上均等分割。但根据实际情况,如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处理时也可能有所差异。例如,钢琴等特定财产可能会根据使用情况分配给合适的一方,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在农村地区,夫妻共同财产还可能包括承包土地、果园等。妇女在结婚、离婚后,其土地、口粮田和宅基地等权益应得到保障。

以案释法

案例一陈某因土地补偿款与张某发生争执,最终法院判决张某父母偿还陈某的土地补偿款。

案例二刘某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法院判决房屋归刘某,并给予被告补偿款。

法官说法

1. 《民法典》将照顾无过错方原则作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之一,体现了对过错方的否定评价。

2. 婚前一方用个人财产付首付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婚后共同还贷的,双方共同还贷及相应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3. 离婚时,男女双方应举证证明应当分割的财产为合法的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等可作为证据。

《民法典》条文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对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债务的清偿(共同债务要共还)

在《民法典》颁布之前,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存在两种倾向一种是为了保护举债方配偶的利益,另一种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民法典》平衡了这两方利益,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作出了合理规定。

《民法典》规定的夫妻离婚时债务清偿的基本准则是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偿还,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共同债务先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不足部分由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

一般情况下,离婚时夫妻对共同债务的分担方式仅对内具有约束力。如果债权人不予认可,离婚当事人双方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方承担超过约定或法院判决的部分,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以案释法

案例一董某某与赵某某离婚案,法院认定25万元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赵某某需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二张某某与吴某某离婚案,法院认定200万元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张某某和吴某某需共同偿还。

案例三林某与孟某离婚案,法院认定20万元货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孟某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民法典》条文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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