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与离婚判决
对于面临起诉离婚的当事人来说,法院是否能够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最终判决离婚,是他们最为关心的问题。以下是根据一位经验丰富的离婚律师多年处理婚姻家庭纠纷的经验的五个关键条件,这些条件若经法院调解无效,法官便可以作出离婚判决。
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婚姻的基石之一是夫妻间的忠诚。若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将严重破坏夫妻感情,摧毁婚姻的基础。一旦收集到充分的证据证明此类行为,法官通常会判决离婚。
家庭**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反对家庭**是社会共识。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实施家庭**,即属违法行为。需要注意的是,遭受家庭**、虐待、遗弃的对象不仅限于夫妻,还包括孩子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这些行为严重破坏亲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法官也会据此作出离婚判决。
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
赌博与**会严重影响家庭生活,导致夫妻感情裂痕。若不及时改正,反而屡教不改,将引发夫妻间更大的矛盾,直至感情破裂。在这种情况下,法官会重点审查当事人是否属于屡教不改,并在诉前准备证据时注意收集相关材料。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夫妻感情出现问题后,往往选择分居以冷静思考。但并非所有分居满两年的情况都能获得离婚判决。有些当事人误以为只要分居满两年即可离婚,或将多次分居时间累加。实际上,这些认识都是错误的。
双方一致同意离婚,但就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
即使双方不具备上述情形,但若一致表示同意离婚,只是对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法官也会考虑准予离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
若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法官也会准予离婚。
其他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还有其他可能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并最终判决离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