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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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的婚假天数详解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定婚假为三天。对于符合晚婚条件的夫妇,即男方年满二十五周岁、女方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者,可以在原有婚假的基础上额外增加一周,共计十天婚假。此婚假需一次性连续享受,国定假日可顺延,且包含双休日。无论是双方都符合晚婚条件,还是一方符合,均可享受相应的婚假。在此期间,工资和奖金照常发放。
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若女方晚育,男方所在单位将给予七日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则增加产假三十日。如单位无法增加产假,则可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实得工资的奖励。实行生育保险制度的,则按照保险规定执行。晚婚、晚育期间,工资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与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相同。
婚假工资的计算方式
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员工享有带薪休假。对于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员工,除了享受规定的最多三天婚假外,晚婚者还会额外获得七天的假期奖励。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婚假期间的工资计算原则如下
若劳动合同有约定,则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若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则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若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则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则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婚假的法律规定及实施细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并未提及婚假天数。然而,1980年发布的《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1980]劳总薪字29号)对婚假和路程假有明确的规定,该通知至今仍适用。
该通知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对于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结婚,或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情况,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