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婚姻法新规出台📜离婚条款更新🔍!

2025-07-16
文律师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军婚离婚的特殊规定与程序

军婚并非不能离婚,但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时,会面临一定的限制。具体来说,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时,需要征得军人一方的同意,除非军人一方存在重大过错。

军婚离婚的基本情况

军婚可以离婚。军婚的离婚条件除了符合一般离婚条件外,还特别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时,必须征得军人同意,除非军人一方存在重大过错。

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且不同意离婚的,调解或判决通常不准离婚。如果军人一方存在重大过错或婚姻已无法维持,调解无效时,应当准予离婚。军婚离婚的程序比一般离婚程序更为复杂,但都需要经过调解。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不同情况下的军婚离婚程序

1. 夫妻双方都是现役军人

在这种情况下,军人离婚的程序首先由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或政治机关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都必须首先进行调解,拿到相关证明后,才能像普通程序一样去法院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2. 夫妻一方是现役军人,军人要求离婚

军人离婚的程序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有所不同

(1) 首先由军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进行调解。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同意现役军人离婚的证明,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2) 如果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调解状况的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3. 夫妻一方是现役军人,非军人一方要求离婚

在这种情况下,军人离婚的程序根据具体情况不同而不同

(1) 如果军人一方同意离婚,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2) 如果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过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这里的“重大过错”主要是指军人一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的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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