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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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投意合,携手登记——结婚证领取必备材料全解析
当男女双方情投意合,决定携手步入婚姻的殿堂,领取结婚证、办理结婚登记便成了他们人生中的重要一步。然而,对于许多年轻情侣来说,这可能是他们人生中的第一次办理此类手续,对于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往往感到一头雾水。
因此,不少人在满怀喜悦地来到民政局后,却因为材料不全而无法顺利办理,只能带着遗憾离去,影响了原本的好心情。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今天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领取结婚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婚姻登记,依身份不同,材料各异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时,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具体所需材料,根据男女双方的身份不同而有所差异
中国内地公民所需材料
1. 男女双方都是中国内地公民的,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此声明男女双方可在民政局现场签署。
港澳台居民所需材料
2. 男女双方或者一方是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的,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华侨所需材料
3. 男女双方或者一方是华侨的,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外国人所需材料
4. 男女双方或者一方是外国人的,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通过以上详细解析,相信各位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新人们,对领取结婚证所需材料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希望你们能够顺利完成登记手续,幸福美满地开始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