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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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在婚姻生活中,了解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界限至关重要。以下是一些区分方法,帮助您清晰界定
1. 夫妻个人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又称夫妻保留财产,指的是在共同财产制下,夫妻双方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内的个人所有财产。以下财产通常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婚前个人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受赠、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以及为婚姻购置的财产。
婚后个人专用财产如衣物等具有专属性的日常用品。
个人职业或爱好财产如书籍、工具等。
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如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以及荣誉奖品、奖金等。
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婚后通过继承、接受赠与、遗赠所取得的财产或财产权利。
2.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下财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包括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生产、经营收益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收益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夫妻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其他共同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规定如下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您对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区分有了更清晰的认识。